1.申請資格及對象:依系統學校規定資格辦理,限學士班學生申請。
2.申請時程:即日起至 7 月3 日下午 5 時止。
3.學系及名額:請至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網站查詢,亦可參見各校網站及洽詢該校承辦單位。
4.申請資料及程序:本系統一年受理一次,請填妥申請表(一式兩份),並檢具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加修校系規定應繳交文件,送原就讀學系審核,並於期限內送註冊組彙整後送台灣國立大學系統進行複審,逾期恕不受理。
5.核准修讀名單將於112年8月中旬公告於教務處註冊組網頁。